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7-04-13 来源: 作者:裴张龙 浏览:464次 |
各分院: 为鼓励学生积极考研,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届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提出申请: 1.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取得入学资格; 2. 申请出国出境读研,并取得入学资格; 3. 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入学资格。 二、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1. 符合评选条件者向分院学工办提交录取学校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公示、拟录用调档函等)复印件,填写申请情况汇总表,于4月21日前交至分院学工办,汇总表电子稿发至qq邮箱1694199465@qq.com; 2. 分院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汇总填写《2017届毕业生考研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3. 分院经公示后,将《2017届毕业生考研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于4月30日前报送学生事务发展中心; 4. 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对各分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附件:2017届毕业生考研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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