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停课两周以下(两周以下且少于十节课),由分院领导审批,教务部备案;两周及以上,先由分院领导审批,再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事假、病假须先到人事部办理请假手续,开会需附会议通知。
调课申请表(连续一天以上学院审批).doc
调课申请表(一天内分院审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