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专业分流考核小组审议,现将2021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日—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设计艺术学院综合办金老师,联系电话:82291193。
附件:2021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xlsx
行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