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3   来源:   作者:裴张龙  浏览:75

 

设计艺术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现将专业分流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设计艺术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专业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组成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

二、工作流程

  1. 313日召开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会议。

  2. 设计艺术学院教务办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志愿表、汇总表)。

  3. 专业分流现场咨询:327日(周三)晚上1800-19308-414会议室,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主任和相关老师就学生所关心的分流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4. 各班负责人于48日下午3之前将班级每位同学的《志愿表》和《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班级志愿汇总表》的纸质稿综合办8407(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选择权,该生专业由学院工作小组调剂),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5. 412-14日学院工作小组审查专业分流结果。

  6. 415-417学院网站及公告栏上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7. 418专业分流结果报学院教务部汇总、审核。

三、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原则

2023级设计学类学生全部参加专业分流,可供选择的专业共三个: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因教室和机房座位数限制,原则上开设5个班,每个班不超过30人,每个专业不超过60人。

  1. 每位同学必须填报纸质版的《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志愿表》一份。

  2. 填报纸质版的志愿表时,每位同学必须填满三个不同专业的志愿,志愿分先后顺序,填写后不得更改,请慎重填写三个志愿不能落空,否则由学院工作小组调剂。

  3. 每个专业按学生志愿顺序录取,如果某专业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出,则按照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高者优先录取;如果绩点相同,专业课成绩绩点高者优先,落选学生分进入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进行调剂。调原则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高者优先,如果绩点相同,专业课成绩绩点高者优先。

行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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